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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安市居住证签注所需的必备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:
1. 居住证原件:提供本人有效的居住证。
2. 身份证明: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。
3. 户口簿:如居住地为非户口所在地,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。
4. 居住证明:提供以下任意一种居住证明材料: - 房屋租赁合同: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。 - 房屋产权证明: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。 - 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。
5. 近期免冠照片:提供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,规格为35mm45mm。
6.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:根据实际情况,可能需要提供以下材料: - 工作证明:提供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、工作证明等。 - 学历证明:提供学历证明材料,如毕业证书等。 -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: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。
请注意,以上材料要求仅供参考,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方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。在办理居住证签注时,请以当地公安机关的要求为准。举报 -
填写《居住证申领表》,然后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、居住证以及居住地住址或者就业、就读等证明材料。
延伸阅读:
居住证将带来哪些便利?
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,参加社会保险,缴存、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。
享受下列基本公共服务:
义务教育;
基本公共就业服务;
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;
公共文化体育服务;
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;
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。
享受下列便利:
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;
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、补领居民身份证;
机动车登记;
申领机动车驾驶证;
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、申请授予职业资格;
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;
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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